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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規定成片開發的商品房,拿出一定比例做經適房和廉租房,讓富人與窮人混居,改變人為貧富分區的現象,消除不同收入群體之間的心理隔閡,既可讓窮人與富人共享小區及周邊交通等公共資源,又可保證房屋的建設質量。從理論上講,這是一條一舉多得的好政策。筆者期待,這項制度得到認真落實。
但換個角度看,商品房小區配套建設經適房、廉租房,也可能產生一些負面影響。如果監管措施不到位,窮人富人混居政策的好經可能會被念歪,導致保障房源鵲巢鳩佔。
眾所周知,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享有減免稅費、無償劃撥土地等優惠政策。經濟適用房建設成本低於商品房。在商品房小區配套建設經適房、廉租房,也就意味著同一小區存在兩種性質的住房。開發商肯定希望以最少的錢拿地,以最高的價格賣房。如果開發商在享受劃撥用地政策好處的同時,改變保障房建設比例,減少保障房供應量,或者人為增加保障房板塊的容積率為多蓋商品房騰地方,怎麼辦?對此,相關部門要防患於未然,完善制度設計,既要保證整體保障房建設數量,也要避免開發商鑽空子。
商品房穿插保障房的窮富混居政策,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工作思路,但是窮富混居本身是一把雙刃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完善制度設計,明確相關罰則,對商品房中保障房比例確定,保障房供給對象做到陽光操作、精確制導。唯有如此,纔能把窮富混居打造成為一道亮麗的城市風景線。(葉祝頤 原題:窮富混居重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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