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徐德利)一男子在家中持斧頭砍向前妻頭部,致其重傷。作案後,該男子又幡然悔悟,叫來救護車並投案自首。考慮上述情形,河西區法院日前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家住本市河西區的中年男子宋某系無業人員。今年1月10日凌晨1時許,宋某在家中與前妻李某因瑣事發生爭吵。後宋某餘怒未消,持斧頭將躺在床上的李某頭部砍傷。事發後,宋某主動撥打120急救電話並搶救李某,並於同日向公安機關投案。經醫院診斷證明:李某頭外傷,急性開放性輕型顱腦損傷,右顳頂腦挫裂傷,右顳頂骨折,右顳頭皮裂傷,腦脊液耳漏,顱底骨折,右掌骨骨折。經法醫鑒定:李某頭部的損傷程度已構成重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