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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徐德利)身為法務專員,一男子知法犯法,詐騙網友10萬元錢購買基金。鑒於該男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全部退交了贓款,日前,河西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罰金兩萬元。
今年26歲的何某是一家大型企業的法務專員。2009年4月間,何某通過網上聊天與被害人張某相識。何某謊稱其正在經營一個投資項目,可以獲得高額投資利潤,騙取事主張某信任,自2009年4月底至5月間,先後7次騙取張某投資款共計10萬元。後何某將騙得的贓款用於購買基金及個人消費揮霍。
同年6月,張某向公安機關報案。2009年12月5日,在張某的協助下,公安機關將何某抓獲歸案。案件審理期間,何某的親屬向法院退交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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