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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井蓋罰10萬有沒有操作性?
天津北方網訊:窨井張嘴『吃人』,一直是困擾城市管理部門的一個難題。在編制《四川城鄉容貌與環境衛生條例》草案時,四川省住房與建設廳專門對偷盜井蓋確定了最高10萬元罰金的規定,並對不及時更換的也作出了每處罰款500元的規定。據悉,10萬元的罰額在全國最高。對此,你怎樣看?另外,洗車場污水橫溢,是否應當責令關閉?本報熱線962111等你發表意見。
關注點一:偷盜井蓋最高罰10萬元?
第二十二條城鄉規劃區道路上設置的各種井蓋、溝蓋由產權單位負責保持完好,無通行障礙和安全隱患。井蓋、溝蓋出現破損、位移或丟失的,市民發現後應當通知市政設施管理機構,或者撥打12319服務熱線。產權單位應立即設立警示標志、護欄,並在當日內更換或正位,消除安全隱患。產權單位應當實行定期巡查。
嚴禁盜竊、非法收購和銷售道路上設置的各種井蓋、溝蓋和交通指示牌及其它市政設施。
違反第一款規定,未按規定更換、正位並消除安全隱患的,處每一井蓋、溝蓋500元的罰款。因過錯責任或盜竊的後果導致行人、車輛受損或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第二款規定,處每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起草說明:
金額不大達不到處罰目的
據參與本草案起草的四川省住宅與建設廳法規處處長呂波介紹,對偷盜、銷售、非法收購各類井蓋的,提出全國最高的罰款金額,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他說,以成都為例,一年掉井蓋不下萬個,偷盜現象十分嚴重。這種惡劣行為是一貫性的。由於本身金額不大,從刑事處罰標准上講達不到相應的重處目的,往往抓到一個,過一陣他又開始重操舊業。為了扼制這種現場的發生,故制定了最高10萬元罰款的金額。
但在采訪時,有讀者認為,條款是為了更好地扼制井蓋『吃人』事件的發生,但是真正偷、收與銷售井蓋的人,一般經濟上承受不起相應的罰額,因此缺乏操作性。
關注點二:洗車場污水橫溢,責令關閉?
第八十條車輛清洗場站的設置,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管理的要求,達到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獨立使用的清洗場地和配套的城鎮排水設施;
(二)按規定建設預沈淀池,依法取得城鎮排水許可;
(三)不得佔用城鎮道路、公共場所、人行通道。
污水橫溢、阻礙交通、破壞環境衛生的,應當責令關閉。
記者采訪:
洗車場:到三環外去洗車?
在采訪中,許多洗車場認為在中心城區開洗車場,一般受地域面積影響,難免會佔用人行道。如果真正要達到標准,車主只有到三環外去洗車,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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