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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新聞周刊》近日刊文指出,在我國,很多賄賂近年來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為隱蔽性較強的非物質賄賂。但《?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現,有關部門對非物質賄賂的打擊,無論從現實到立法,似乎屬『反腐盲區』。當前,為加大對行賄受賄犯罪的打擊力度,有關立法機關應及時檢討賄賂犯罪的法律條文,將行賄受賄罪的內容擴大到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
『非物質賄賂』是腐敗形式的昇級換代。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受賄者欲望的不斷膨脹,不少身居要職的掌權者錢財富足,單靠金錢財物再難滿足其胃口。在這種情況下,非物質性利益的賄賂開始成為當前賄賂犯罪的一個新特點,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的形式主要表現為幫助賄賂、性賄賂、信息賄賂、感情賄賂、業績賄賂、替代行為賄賂等幾種表現形式,無論哪種形式何種手段,無論賄賂的標的是金錢還是物品抑或是色情,目的都是為了投對方所好,以促成交易,非物質性利益與物質性利益在賄賂中的作用是一樣的,都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用『其他非物質性利益』去交換比用財物去交換所造成的影響可能更廣泛、危害更大。
『非物質賄賂』更易於點中官員的命門死穴。『非物質賄賂』很有人情味,尋租者往往通過感情聯絡、心理接近、思想溝通,使有權者警覺逐漸泯失、道德逐漸淪喪、信仰逐漸變異,以至突破紀律的規范和法律的底線,在潛移默化中一步步演變為犯罪分子,因而就具有驚人的鑽透力和成功率。流傳甚廣的『不怕官員有原則,就怕官員沒愛好』,可以作為非物質賄賂對官員『殺傷力』的一個佐證。
反腐更需與時俱進,適應社會實踐的發展變化。要進一步擴大賄賂的外延,『賄賂』是作為『職務行為的代價所贈受的不法報酬』,這一不法報酬應當『包括能夠滿足人需求與欲望的一切利益』。從賄賂罪『以利換權』這一本質屬性來看,能滿足人之需求的非財產性利益與包括財物在內的各種財產性利益並無本質的區別。從法律實踐看,世界各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對『賄賂』范圍的規定既指財物性利益,也包括其他利益,即除財物外一切足以供人需要或滿足人們欲望的有形或無形利益。因此,結合我國具體國情,盡早修訂刑法、完善司法解釋,將非物質賄賂納入刑法調整范圍,嚴密法網,讓非物質賄賂犯罪無所遁形,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必須。
領導乾部務必廉潔自律,謹防『受制於人』。據說有一種電腦病毒是『灰鴿子』,中毒者便成為『任人宰割』的『肉鴿』,於全然不知不覺中,已經被釋放病毒者脅迫和控制,實在可憐。領導乾部不同於一般群眾,其愛好更容易受到群眾的關注和社會的評判,在生活中,領導乾部保持頭腦清醒,增強『防毒』意識,勤於『殺毒軟件』的版本昇級,不建『小圈子』,不交『小兄弟』,不張揚外露『小愛好』,做到慎獨、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警、自勵,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對自己腐蝕拉攏,自覺接受監督,是領導乾部保持自身政治生命肌體健康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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