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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年4月以來,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地下錢莊』等六類突出型經濟犯罪。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近期,該院已陸續受理該類案件19件49人,已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准逮捕19件47人,這批案件涉案金額達人民幣23億多元。
『地下錢莊』是指非法經營外匯買賣以及支票套現提現業務,通過賺取外匯買賣差價、收取套現提現手續費,牟取非法利益,通常利用空殼公司進行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副處長黎勝介紹說,從批捕的案件中看,一些『地下錢莊』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已經長達三四年,涉案金額巨大。有的團伙通過非法買賣外匯及套現業務,其非法經營數額高達10多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100多萬元人民幣。
市檢察院介紹了一起『地下錢莊』通過空殼公司為客戶轉賬提取現金、從中賺取手續費的案例。
2008年7月,犯罪嫌疑人吳某豐購買了深圳市北大龍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多利寶科技有限公司等3個空殼公司,開立對公賬戶及網上銀行業務,同時用身份證在中國工商銀行等多家銀行開設賬戶,租用住宅小區房屋作為經營場所,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吳某豐僱傭了犯罪嫌疑人吳某斌、鄭某彬兩人,自己負責聯系『客戶』,吳某斌前往各銀行辦理開戶、支票轉賬並將現金交給客戶,鄭某彬在『經營場所』通過電子銀行系統收付客戶資金。每筆『交易』收取客戶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不等的手續費。
已有證據表明,自2008年12月至今年4月,吳某豐等3人通過空殼公司的對公賬戶以及吳某豐、吳某斌的個人賬戶,為深圳市數家公司轉賬和提取現金達2200多萬元人民幣。目前,涉案的吳某豐、吳某斌、鄭某彬已被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捕。
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特別強調,『地下錢莊』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時,它為企業偷逃稅費提供了資金外逃的地下渠道,造成國家的稅收損失、外匯流失並蠶食銀行利益;還為犯罪分子提供洗錢渠道,容易助長貪污、走私、販毒等上游犯罪。檢察機關將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堅持『從快』方針,依法懲治非法經營犯罪活動;同時開展調查研究,尋找防范和治理『地下錢莊』等非法經營犯罪活動的對策。 (記者 孫穎 孟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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