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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作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屬於一種公共事業,理應以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為使命,然而『公務員月票』的發行,卻成了不折不扣的部門福利。
6月28日《華商報》報道,近幾個月來,不少銅川市民反映,往返新老市區間的6路公交車月票也分等級:普通市民110元,而在新區市委、市政府機關工作的人員只需60元。同乘一路車,為何非公務員就要多掏錢呢?有人在網上發帖討論,認為月票『雙軌制』拉開了市民與公務員的距離。
去年四月份,媒體曾披露了銅川市6路公交車月票遭哄搶之事——每月1300張月票,在確保公務人員擁有後,留給普通公眾的只有300張,由於發放量太少,群眾紛紛抱怨,而公交公司則稱企業已不能承擔月票虧損之重。
時隔一年,哄搶不再而『雙軌制』依舊,由此看來,這樣的月票原本就只是以服務少數人為宗旨的。實際上,6路公交車月票出現的背景,就足以說明這一點。2002年,銅川市委、市政府遷址新區辦公,為更好地解決市直機關人員上下班乘車問題,市委、市政府要求公交公司發售6路專用月票。公交公司提供的數據顯示,早在2002年,每張月票的成本即為130元,而『公務員票』只賣60元,且佔據了很大的比重。不難看出,對公務員的這種變相福利,對公眾而言意味著額外的負擔——公交公司也許只能堤內損失堤外補,變相提高月票之外的車票價格。說白了,『雙軌制月票』是一種利益輸送,是把屬於多數老百姓的利益,輸送給了少數人。
公交車作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屬於一種公共事業,理應以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為使命,然而『公務員月票』的發行,卻成了不折不扣的部門福利。僅從當地公務員的角度來衡量,政府此舉無疑體貼入微——辦公新區路途遙遠,公交票價偏高,辦理『公務員月票』可以省下不小的開支。但是,相比起普通公眾,公務員起碼還有各種交通補貼,如果公交票價對他們是一種負擔,尋常百姓豈非更加難以承受?令人遺憾的是,作為決策者,當地政府似乎並未看到爭搶月票過程中洶湧的民意。
覺得公務員出行困難,所以要求解決他們的乘車問題;覺得公務員收入低,所以要求經適房向他們傾斜……基於同樣部門內部利益的考慮,還有多少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不能理直氣壯地發生?在公共資源依舊短缺的現實背景中,持刀切分蛋糕者總是先給自己切下一大塊,誰來監督和約束他們?
只要部門利益仍是頭等大事,而公眾又無法遏制他們為自己切分蛋糕的衝動,類似的一幕恐怕就將很難終結。(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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