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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邱淼淼)見姐夫與母親為財產問題爭執起來,一男子心生不滿,衝動之下,揮拳將姐夫打成輕傷。日前,該名男子已被南開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2009年10月27日19時許,本市無業男子闞某在其家中,因不滿姐夫張某與其母爭執財產問題,與張某發生口角並廝打。闞某揮手打在張某面部,造成張某右耳鼓膜緊張部下部梭形穿孔,左側面部皮膚挫傷。後經法醫鑒定,張某右耳鼓膜穿孔的損傷程度為輕傷;面部軟組織損傷為輕微傷。案件審理期間,經法庭主持調解,被害人張某與被告人闞某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闞某一次性賠償張某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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