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明確政策界限,懲處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2010年6月9日,中央紀委印發了《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乾問題的解釋》:黨員乾部組織公款出國游可開除黨籍。
時下,在一些地方,黨員乾部以出國考察和公務旅行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實,已成為公開的秘密。而且,有的地方還流行攀比之風:你去過亞非拉,我就去美利堅;你逛過賭城,我就逛紅燈區……想法都是一致的,出國就是為了『開洋葷』,國內享受不到的,要『連本帶利』地『惡補一課』,反正有『公費』埋單,就放開手腳『瀟灑走一回』。
一些單位竟相組團出國還有充足理由,美其名曰學習國外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的先進經驗。真不知道『考察』洋人開的賭城和紅燈區,對我們的工作到底有何借鑒和指導意義呢?
可見,黨員乾部公款出國旅游『開洋葷』,是一種嚴重的腐敗行為,當令行禁止。中紀委日前出臺的『解釋』,可以說是又開出了一劑治理黨員乾部公款出國旅游的『猛藥』,相信會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但依筆者之見,查處固然重要,加強預防、實行反腐關口前移,更為重要。
這是因為,事情一旦發生了,黨員乾部是『公游』還是『公乾』無法進行准確界定,而開葷勾當因其隱蔽性強就會被貼上合法的標簽,於是腐敗分子就逃避了查處。再者,即便是給違紀者再嚴厲的處罰,也挽回不了其所犯下的錯誤及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因此,早加強對違紀行為事後查處的同時,還要想辦法將違紀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
筆者建議,國家要建立和完善『黨員乾部准出制』,對各地各部門組織的出國從事公務活動,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審批權上收至省政府;同時,對其公務內容、行程、期限、經費來源及支出數額等實施全程監督,讓出國人員的一切活動置於『陽光』之下,看誰還膽敢用公費去『開洋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