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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 劉玉珠
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時代背景下,以去年國務院頒布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為標志,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我國文化產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為了貫徹落實《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一段時期以來,文化部開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在發布文化部《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同時積極參與和協調,同中宣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九部委聯合推出了《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這些政策出臺的目的在於構築一個發展繁榮文化產業的政策體系。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幅員遼闊、地區經濟發展尚不平衡的國家來說,制定和建立完善的政策體系,無疑是保障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為此,結合『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的制定,文化部組織專家調研論證,今後還將適時推出一些有關文化產業的專項政策。其次,建設一個規范健康的市場環境和良好的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文化市場體系,也是我們工作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因為沒有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做保障,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無從談起。第三,加快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產業拉動作用的文化產業項目,也是目前我們關注和積極實施的一項重要工作。
實際上,無論是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還是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基地,都是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健康發展、繁榮發展的重要載體和平臺,是切入點也是抓手。自2007年文化部命名兩批四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以來,四家園區根據各自的定位和發展目標開展工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為當地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但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建設好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我們還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比如說,為了推進文化產業的發展,一些地方沒有根據自身的區域經濟定位和社會發展狀況,沒有結合自身的文化資源優勢,更沒有充分認識和把握好發展繁榮文化產業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這樣的基本理念,一哄而起,大乾快上,虛火太旺,形成了園區和基地建設的泡沫化傾向。動機是好的,但後果是危險的。歷史的經驗表明,只有尊重事物和產業的發展規律,纔能實現目的和手段的統一。對此,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和理智的態度。我認為,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發展應該把握好如下三重關系:
第一,應根據各自園區的文化資源稟賦明確定位和目標,把握好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文化內容建設與經濟利益的關系。
大家知道,有許多文化園區是依托當地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開發建設的,但是如何利用好這些標志性的文化符號和資源,無論是當地政府還是園區建設者都需強化認識,不能為了發展產業而破壞了當地的文化和自然生態。因此,要在保護好文化資源的前提下,加強文化內容建設。
必須看到,文化園區和基地的核心首先是文化,沒有了文化內容也就沒有了文化園區和基地,也就發揮不了傳承創新、示范引領的作用。因此,絕不能單純地為了經濟利益而犧牲文化內容建設。在園區的建設過程中,我們時刻不能忘記,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發展文化產業的最終目的。
第二,應充分認識文化產業發展的大背景,把握好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與園區自身產業化建設水平的關系。
在文化產業發展的初期階段,加大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是必要的,也是應該的,但園區不能形成依賴心理,而要以開放的心態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實現創新發展。同時,應當強化園區自身市場化機能的建設。因為園區畢竟是一個產業化的載體和平臺,其建設必須尊重市場和產業發展規律,纔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有了可持續發展,纔能使文化產業成為一個能夠惠及民生的產業形態,纔能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時代背景下,充分發揮文化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作用。
正因為如此,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要堅持高起點、規模化、代表國家水准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原則,加強布局的統籌規劃,堅持標准,突出特色,嚴格審批程序,並開展定期考核,實施動態管理,從而使它們真正成為文化科技創新的孵化器、文化企業快速成長的助推器、文化產業集約發展的大平臺。
第三,應充分認識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傳承創新、示范引領功能,把握好制度建設與創新發展的關系。
眾所周知,伴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園區和基地作為文化產業發展歷程中的新生事物,面臨著如土地征用的規模、金融資本的進入,特別是如何保護好與當地人民群眾生活方式有著密切聯系的各種活化的文化形態等新問題。為此,我們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實事求是,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強化創新發展的意識,及時總結創新發展的經驗並將這種經驗轉化為一種制度,服務於園區和基地的建設,服務於整個文化產業的發展繁榮。事實上,無論是文化產業所具有的現代服務業的屬性,還是作為國家級園區和基地所具有的傳承創新、示范引領的功能,對於正在建設發展的園區和基地來講,強化制度建設和服務意識建設都是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
總之,面對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浪潮,國家級園區和基地更要有一種擔當,要有一種使命,要有一種責任,為中華民族文化的偉大復興貢獻自己的力量。
(本文系作者在第三次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聯席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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