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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無論是在街邊小巷還是在旅游景點、娛樂場所,公共廁所都是人們免不了要光顧的地方。7月1日起,《天津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要求,除了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應當全天免費開放外,商業、交通場站、醫療機構等公共建築和場所附設的公共廁所,也應當在服務時間內向公眾免費開放。然而記者昨日調查發現,本市部分公共廁所早已『名存實亡』,而一些景點附近的公廁甚至從來沒有運行過。對此,市市容園林委環衛處處長李向勤表示,如果公廁未按照規定時間免費開放,最高將面臨5000元的罰款。 記者調查 新規實施 仍有公廁大門緊閉 現象 地點:大悲院商業街 公廁建兩年沒開過
大悲院商業街是河北區著名景點之一,每天游客不斷。商業街入口處附近就設有一個流動公廁,但管理室裡空無一人,廁所大門緊鎖。『這個公廁是奧運會前建的,但從來就沒開過。』附近居民表示,有公廁不但用不了,反而給大伙兒的生活帶來了麻煩。『有些人來上廁所,結果發現不能用,於是就跑到廁所後面大小便,一到夏天,難聞的氣味簡直讓人沒法待。』
說法 河北區環衛局: 移動公廁沒有水源電源河北區環衛局的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廁屬於移動公廁,當初安裝時附近不具備相應的水電條件,由於沒有水源和電源,所以兩年來一直未能開放。
對於為何兩年都未解決這個問題,工作人員表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安裝水電涉及電力部門、供水部門,甚至還需要破路,難度比較大;二是附近居民反對在此設立公廁。
現象 地點:中山公園旁 年初至今一直沒水河北區中山公園去年改造完畢,成了附近市民的休閑勝地,加之毗鄰中山美食街,每天來往此處的市民為數不少。然而,在中山公園一側的一間公廁卻始終遲遲未『上崗』。『廁所沒水,不能用,要上廁所就去公園裡面。』每當有人問起廁所能否使用時,管理人員便會給出這樣的答復。『從今年年初就一直沒有水,自打安上就沒見用過。』前來游園的市民對這樣的解釋顯然不滿。
說法 中山美食街管委會: 產權沒交接還沒接下水河北區環衛局稱該公廁當初是為滿足中山美食街需要而設置的,目前由中山美食街管理,而中山美食街管委會給出的答復卻是:『產權還沒有正式交接。』
中山美食街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廁是個『二手廁所』,不僅設備有損壞,維修需要一大筆費用,而且沒有接下水,除其中一個男廁可以『人力衝水』外,其他的都無法使用。
現象 地點:13路終點站 一半隔間不能使用位於賓水道與環湖中路交口的13路公交車站有一棟新投入使用的候車樓,但這裡的公廁看起來卻不太新了。女衛生間洗手池全部不能使用,電燈開關盒也松動了。不僅如此,女衛生間的8個隔間,居然有3個緊鎖著門並貼著『暫停使用』的字條,還有一個看似應該設置坐便的隔間裡堆滿了雜物。
附近市民李女士經常在此乘車,她告訴記者:『幾乎每次來,都有「暫停使用」的隔間,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也不知道要「暫停」到什麼時候。』
說法 公交站: 閥門總損壞一周修一回公交物業稽查科的工作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後表示,該公交站衛生間隔間暫停使用的原因是出水閥門在前不久損壞,目前正在維修當中。
而對於市民提出的『衛生間為何經常暫停使用』的疑問,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是一直暫停使用,而是經常出現損壞。』
對此,公交部門表示很無奈:『因為是公共廁所,使用的頻率較高,有些市民使用不當,經常造成閥門損壞,幾乎一周就要修一回。』
市市容園林委環衛處處長李向勤: 公廁暫停使用 必須公示期限一方面是公廁數量無法滿足市民如廁需求,另一方面是部分公共廁所因為種種原因不能開放或開放不到位。對此,《天津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有何規定,如果以種種借口拒不開放或以『暫停』為名無限期停用應該怎樣處理?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市容園林委環衛處處長李向勤。
維修應公示期限 不能無限期停用《天津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規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應當全天免費開放。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館)、展覽館、游覽景點等公共建築和場所附設的公共廁所,應當在服務時間內向公眾免費開放。同時規定,公共廁所因維修養護需要臨時停用的,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公示停用期限,並向區縣環衛部門備案。公共廁所停用時間超過48小時的,應當就近選擇適當地點設置活動式廁所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解決公眾用廁需求。這樣,多了一層把關環節,在制度上避免了公廁隨意停用現象。也就是說,以『壞了,正在維修』等借口讓公廁無限期『暫停使用』,今後行不通了。
『凡是環衛部門管理范圍內的公廁都要按照這個規定嚴格執行,就是部分暫停使用也要進行公示,告訴老百姓一個期限。』李處長肯定地說,『鑒於環衛部門沒有執法權,對於那些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均不屬環衛部門的公廁,環衛部門只能督促其遵守規定,沒有強制措施,但環衛部門在管的公廁,我們要求其必須按照規定執行。』
未按時免費開放 最高可罰5000元李向勤處長介紹說,《天津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第22條指出,禁止損毀、移動、停用、佔用、拆除公共廁所及其附屬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違反該規定,損毀、移動、停用、佔用、拆除公共廁所及其附屬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的,責令其恢復原狀或者補建;拒不恢復原狀或者補建的,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按照重置價格賠償損失;未按照規定時間免費開放的,責令其改正,可以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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