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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輕信所謂消費短信,與詐騙人員聯系後被騙40萬元。
寶坻區的王某是某企業一名采購員,掌握企業采購款。近日,她的手機收到一條信息,內容是:『我行將在您的信用卡中扣除底費1800元。詳情諮詢某銀行信用卡客戶中心:605238××。』發短信號碼是86159149502××。王某感覺疑惑,便撥通『諮詢電話』,接電話的女子自稱是某銀行客服人員,該女子聽王某敘述後,聲稱幫助查詢情況。很快,該女子告訴王某其所持銀行卡在某大酒店消費1800元。王某解釋說她並沒到酒店消費,女『客服人員』提醒王某及時報警,並稱有人可能冒用王某的身份進行消費。之後,女『客服人員』告訴了王某報警電話。王某用手機撥打所謂的報警電話,一名男子接電話,自稱是金融案件偵破中心的『警官』,確認他人冒用王某的身份消費。
此時,王某已深信不疑。王某告訴對方,她的一張農行卡存有34萬元、另一張農行卡存有15萬元、建行卡存有3.9萬元。『警官』稱警方可以給王某的銀行卡設保護措施。王某信以為真,聽從『警官』的指令到寶坻某農業銀行附近一ATM取款機,把存有15萬元的農行卡插入ATM取款機,並按對方指令操作。ATM取款機提示此操作是轉賬,卡裡餘額剩10萬元。王某此時仍未醒悟,詢問對方錢怎麼少了?『警官』說,警方正在給王某的銀行卡設保護措施,王某相信了對方的謊言。之後,王某按對方指令操作,又轉賬10萬元。王某隱約感覺有些擔心,但仍未警覺。『警官』稱他是塘沽警方執法人員,因王某沒撥打110報警,報警系統未轉到公安寶坻分局。此後,『警官』給王某提供一個銀行卡號,讓其給這個卡裡匯30萬元保證金。王某稱她現僅能匯款25萬元,『警官』要求王某及時匯款25萬元。匯款後,『警官』告訴王某,20分鍾後,所匯的錢將自動回到卡上。約30分鍾後,王某卡上分文未增,便與『警官』聯系,發現對方已關機,確認上當受騙。王某報警,公安寶坻分局派員偵查,但未獲取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警方提示,請市民不要輕信來歷不明電話、短信,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銀行卡信息,不要輕信陌生人的電話或短信提醒。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時,不會通過電話詢問群眾家中存款賬戶、密碼等隱私情況。若不能辨別真偽時,不要急於匯款,應和親友商量或撥打110報警,避免上當受騙。(記者呂獻峰通訊員劉金煥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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