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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重現·蘇亞雷斯的手球激情地挽救了烏拉圭隊,無情地葬送了加納隊。現在國際足聯要追罰蘇亞雷斯也好,加納人吉安聲稱那個頭球已經越過球門線也好,事實已經鑄成,無法改變。
這肯定是一個故意手球,它就像你的腦袋被摁入一個水缸裡一樣,那一刻你肯定拼命想掙紮出來呼吸。這是人的一個本能反應,蘇亞雷斯在做這個動作之前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也不可能已經想好一旦不能用頭頂腳踢將球擊飛,那就用手球來拯救球隊。這些我們在賽後許久都甚至很難想清楚的問題就不要寄望蘇亞雷斯在不到一秒鍾的時間內想明白了。
那麼如果主裁判當時判罰這個『進球』有效會怎樣?這是一個很『合情』的判罰。首先蘇亞雷斯的手球很『絕對』地改變了比賽結果。當年阿根廷人肯佩斯的手球改變的是比賽進程,它不是發生在比賽的最後一秒,這就給雙方都留下了時間來改變最終的勝負。而烏加之戰的這個手球發生在加時賽的最後一秒,如果沒有手球,加納隊就創造非洲足球歷史了。
那麼裁判是否可以直接判罰加納隊勝出而不必出示紅牌判罰點球?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應該說蘇亞雷斯這個手球挑起了關於規則漏洞的討論,如果放到游戲當中,這是一個BUG;如果放到法律當中,這是一個漏洞。而蘇亞雷斯正是鑽了這個漏洞,即便他只是本能反應。舉一個例子,對於一個有犯罪事實的罪犯,如果司法機構在抓捕或審判過程中沒有走應該走的法律程序,那麼就應該判其無罪。為什麼呢?因為你不能犧牲法律而去維護所謂的正義。放在『手球』事件中,就不能犧牲規則去判罰加納隊獲勝。即便這個規則有漏洞,也是在事後要修正規則,也不能改變以前的判罰,所以主裁判當時做出了最本能也是最正確的判罰。本報記者周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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