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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受理消費者投訴中,家電類投訴始終位居前列,其中平板電視、電腦等比較集中。一些涉嫌產品設計缺陷引發的消費投訴佔到一定的比例,但因缺乏家電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這些投訴只能協調解決。』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說,『即將出臺的召回規定從制度上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填補我國家用電器行業召回制度的空白。』
雖然《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國內家電業走向成熟的標志,不過業內人士表示,最高3萬元的懲罰額度對於家電生產企業來說違法成本較低,可以適當地加大懲罰力度,促使生產企業自覺地遵守召回規定。(記者趙賢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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