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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賈先生講述,前不久自己在電視購物中看到一款『健康電子煙』的產品。賈先生按照購物節目中的聯系電話,經過再三確認後購買了價值238元的健康電子煙。幾天後,賈先生收到快遞公司的包裹,在支付了238元後,郵遞員稱還需支付19元郵費。由於在電話諮詢時,雙方都沒有提到郵遞費的問題,賈先生默認了需要另付郵費的情況。但賈先生並沒有向廠家索要產品發票。
『當我使用電子煙時纔發現,按照說明書的操作步驟,不但達不到節目中的宣傳效果,費了吃奶的勁都沒吸出一口煙。我以為是產品運送過程中損壞了,想聯系廠家換貨。誰知撥通客服電話後,得到的答復是:「我們的產品是不另收郵遞費的,只要238元就行,您收到的肯定不是我們的產品,所以我們肯定不負責退換。」』賈先生立時感到自己上當了。
消協:關鍵性證據不足難維權 消費者電子購物需謹慎記者就賈先生遇到的情況諮詢了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不斷出現的新型購物方式,由於買賣雙方的疏忽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像賈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假冒偽劣產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案例中消費者和廠商是通過電話形式確立買賣關系,再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負責貨運,其中牽涉環節較多。消費者無法掌握關鍵性的證據證明,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也為進一步分清『應由誰來承擔相應責任』的問題產生困難。
其二,這個案例裡雙方達成的買賣協議也存在很多漏洞,如沒有約定由誰來承擔運費,消費者沒有主動索要產品發票。這些漏洞都是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的原因。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電視購物或網絡購物等電子購物時,應盡量選擇『先驗貨,後付款』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並盡量多地獲取購物過程中的信息和證據,如截圖、錄音等。另外購物時,一定要索要正規的產品發票。(見習記者楊昊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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