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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作協副主席蘇曼華和深圳電影制片廠聯合起訴殷小英侵犯名譽權一案終於有了結果,這場長達四年的侵權糾紛隨著殷小英賠償款的到位而告終。這是記者日前從深圳市文聯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了解,改編自蘇曼華原創劇本《送你一根魔杖》的兒童電影《我們手拉手》,2004年5月在深圳上映後反響熱烈,深受兒童和家長的喜愛。不料電影的成功卻為該片的制作單位,即深圳電影制片廠和深圳文聯引來一場莫名其妙的官司。
2006年,自稱一級作家的殷小英起訴電影《我們手拉手》的四家聯合攝制單位侵犯著作權,殷小英指控該片情節抄襲作家張國春的劇本《大雪小雪》。經過北京市中級、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認定,殷小英的訴訟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我們手拉手》不存在抄襲劇本《大雪小雪》的情形。
讓蘇曼華沒有想到的是,作為該案的證人,蘇曼華卻在訴訟過程中,甚至案後遭到殷小英的打擊報復。據了解,殷小英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到中國影視版權交易中心造謠『《我們手拉手》訴訟驚爆丑聞,深影廠勾結導演制造偽證』。敗訴後他又連續發表18篇博客,誹謗國家電影局出具『偽證』,並誣蔑勝訴方是靠『偽證』取勝,並在海內外網站散布謠言,在輿論上造成惡劣的影響,蘇曼華本人的名譽遭嚴重侵害。因此,2007年11月蘇曼華聯合深圳電影制片廠起訴殷小英名譽侵權。案件經過一審、終審於2008年11月11日宣判蘇曼華勝訴,裁判文書於當年11月30日生效。後經申請強制執行,殷小英賠償款共4萬餘元於今年6月11日執行到位。
蘇曼華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殷小英看似『維權』的背後,實際上隱藏著訛詐金錢的目的。她還告誡大家,作為正直的作家和創作人,在面對他人誣告及侵權的時候,應當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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