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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7月5日電(記者馮國、梁娟) 24年前捐出的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今何在在捐贈人卓登一再追問和媒體曝光下,陝西省咸陽市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調查情況。
令人遺憾的是,這次調查情況通報在一些關鍵性事實上語焉不詳,且對記者的提問不予回應,由此招致公眾更多質疑。圍繞於右任書法作品『捐贈後失蹤』事件,新華社記者對調查組進行了采訪。
據捐贈人卓登介紹,他原為陝西省咸陽市涇陽縣雲陽鎮農民,其父卓敬亭和於右任是咸陽老鄉,長期追隨於右任,生前保留了一批於右任的書法作品。1986年6月,他將其父遺留的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捐贈給咸陽市政協,隨後,咸陽市為他一家5口辦理了『農轉非』戶口,並增補他為市政協委員。從1999年開始,卓登一直要求查看這批文物,結果發現『去向不明』,此事披露後引發公眾熱議,社會上出現『當地乾部可能私分文物』等質疑聲。
咸陽市政協秘書長田曉東7月3日向媒體通報情況說,市政協和市公安局成立的聯合調查組依據有關證據證實,卓登捐贈的書法作品流向如下:一是1992年省、市、縣三級政協聯合舉辦於右任書法作品巡展後,具體負責巡展的崔德志2001年將其中的78件移交三原縣博物館保存,另24件由其與巡展工作人員張愛麗保管;二是卓登本人1988年曾領走於右任等人書法作品10件;三是陝西省於右任書法學會1991年從咸陽市政協借走6件至9件,正在調查核實中。
對於調查組的情況通報,卓登和一些乾部群眾首先提出質疑:咸陽市政協『自己調查自己』如何保證公平作為當事方之一,咸陽市政協應當是主要被調查對象,但現在政協乾部卻成了調查組成員,而且調查組組長由市政協一位副主席兼任,這樣的調查好像完全由市政協主導,權威性不足,公正性存疑,咸陽市政協難以『自證清白』。
咸陽市政協調查組對此回應稱,調查組以公安為主,政協主要是配合警方調查。而且目前只是初步調查,不是最後結果。一位參與調查的咸陽市公安局警官也承認:『按照辦案程序,目前公安機關仍處在進一步調查中。辦案要以證據為主,現在有些事情還沒查清!』
事件真相還沒有『水落石出』,咸陽市政協就宣布『查清了作品流向,沒有被私分』,這樣的『自證清白』,顯然不能取信於人。
當地有乾部群眾提議,咸陽市成立新的調查組,將市政協人員排除在外,除吸收公安、紀檢、檢察等部門參加外,還應吸收捐贈人和媒體、公眾代表,在完全透明的情況下展開調查。
公眾關注的第二個焦點問題是,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捐贈後『下落不明』,脫離受捐贈單位20餘年,市政協及相關公職人員應當負何責任,是管理不善還是失職瀆職作品是被『外借』還是被『私分』是『暫時保管』還是『私人收藏』這些關鍵問題都需要給公眾一個明白交待。
調查組在通報中稱,『另24件由崔德志與原巡展工作人員張愛麗保管』『某學會從咸陽市政協借走於右任等人書法作品6件至9件』。這種『保管』和『借走』的措辭,也引發公眾質疑。
對此,調查組成員、市公安局警官耿向東對記者說:『警方通過調查得知,當年崔德志具體負責政協主辦的於右任書法作品巡展,但巡展結束後政協欠他3萬元經費,一直沒有結算,最終政協同意部分作品由崔德志和張愛麗保管,等經費還清後再交還。』
對於陝西省於右任書法學會借走的作品下落,警方表示仍在調查核實之中。該學會老同志、當事人武建吉說:『這是學會第一屆會長范明時期的事,學會確實借了作品用於展覽,作品應當是9件,時間好像是在1988年,而不是調查組說的1991年。』顯然,武建吉提供的情況與調查組的通報也有出入。
陝西建賓律師事務所段萬金律師說:『在這起事件中,當事人利用職務之便,不管何種原因拿走捐贈物品,都涉嫌職務犯罪,應該由檢察機關來辦理。調查組出結論,彈性很大,缺乏法律主體,最後可以誰都不承擔責任。』
同時,新聞發布會只是通報了122件書法作品的流向,沒有向公眾和卓登本人展示已查實的作品,也沒有說清楚這些作品『被保管』、『被借走』的過程和細節。
為此,卓登說:『我很擔心捐贈的書法作品被「掉包」。因為我在追查文物下落的過程中,已經有乾部說「你捐的是贗品,要也沒用」的話!』
卓登表示:『有關乾部不被追究責任,文物部門不完善保護管理,今後誰敢把文物捐贈給國家』
當地一些乾部群眾也不解地說,如果捐贈人不追查文物下落,這些文物很可能永遠『被保管』和『被借走』。
針對上述質疑,田曉東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市政協將根據最終的調查情況,按性質對相關責任人員啟動責任追究。市政協以此為鑒,加強了文史資料管理,並分類歸檔、造冊登記。
聽說7月3日調查組要召開通報會,捐贈人卓登早早來到會場,但被調查組人員勸離。
卓登的代理律師秦濤告訴記者,根據我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受贈人每年度應當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督;捐贈人有權向受贈人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受贈人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卓登對記者說:『最該知道這批文物下落的人是我,不知道調查組為何偏偏不讓我參加通報會。而且通報會對作品去向並沒有講清,與實際情況有出入,這些文物保存現狀也沒交代,不知道有人想掩蓋什麼』
愛好文物的咸陽市民孫安也認為,調查組應當尊重捐贈人的知情權,否則很容易被懷疑『另有隱情』。
陝西省文物局乾部胡林貴認為,『查明』作品流向並不等於還原事件真相。比如捐贈給政府的作品為何長期『保管』在私人手裡,作品的件數為什麼不一致,回收的捐贈作品是否被『掉包』等。對這些質疑,調查組表示對作品的真偽識別存在一定難度,這需要權威部門的鑒定,但是卓登當初捐贈時並沒有進行鑒定,所以調查真相還需要時間和尋找證據支持。
記者查閱1986年《關於解決卓登一家轉為城市戶口的報告》,發現這樣一段話:『卓登同志將於右任先生墨跡118幅和部分珍貴文物捐給國家……』這句話顯示,卓登捐贈於右任作品僅一個月後,捐贈的122件書法作品就變成了118幅,那麼另外4件去哪裡了呢調查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警方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對於相關作品的流向目前正進一步偵查中。
田曉東對記者說,外界所說的『卓登所捐的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有誤,應該是『於右任等人的122件書畫作品』。調查組發現在卓登當時捐贈的清單上顯示,他所捐122件書畫作品中97件有於右任字樣的條款,25件作品沒有寫『於右任』字樣,其中寫明『劉海天書』的4件、『公石書』的2件、『無款』的9件、『無名畫』7張,還有未指名的『中畫對聯一副3件』。
鑒於上述種種疑問,究竟事實真相如何,公眾期待有關部門盡快給出負責任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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