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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登當年捐贈於右任作品時的情形(資料照片) |
天津北方網訊:24年前捐出的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今何在?在捐贈人卓登一再追問和媒體曝光下,陝西省咸陽市3日舉行發布會通報調查情況。但通報在一些關鍵性事實上語焉不詳,且對記者提問不予回應,由此招致公眾更多質疑。
據捐贈人卓登介紹,當初並不是他主動捐贈,而是市裡領導動員他將於右任作品捐贈給咸陽市政協。
>>捐贈人
咸陽市領導動員捐作品
據卓登介紹,他原是陝西咸陽涇陽縣雲陽鎮農民,其父卓敬亭生前保留了一批於右任的書法作品。1986年6月,他將其父遺留的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捐贈給咸陽市政協。
對於捐贈原因,卓登說,當初並非他主動捐贈,而是咸陽市有關領導聽說他家有這些寶貝後,主動來動員他將於右任作品捐贈給咸陽市政協。他當時堅決不同意,但後來做思想工作的人一撥接一撥,他擔心不捐贈會出現什麼意外。再加上知道這件事的人越來越多,他擔心這些作品放在家裡不安全,所以就捐了。捐贈時,開始是寫將書法作品存在市政協,後來他們又開始做思想工作,就把『存』字改成了『捐』。
次年,咸陽市為他一家5口辦理了『農轉非』戶口,並增補他為市政協委員。
>>質疑
政協參與調查能否自證清白
7月3日,咸陽市政協和市公安局成立的聯合調查組公布了調查情況。但卓登和一些乾部群眾認為,咸陽市政協難以自證清白。調查組回應稱,調查組以公安為主,政協是配合警方調查。一位參與調查的警官承認:『目前公安機關仍處在進一步調查中,有些事情還沒查清。』
事件還沒水落石出,咸陽市政協就宣布『查清了作品流向,沒有被私分』,這樣的自證清白不能取信於人。
此外,122件作品捐贈後脫離受捐贈單位20多年,市政協及相關公職人員應負什麼責任?作品是被『外借』還是被『私分』?是『暫時保管』還是『私人收藏』?調查組稱,『24件由崔德志與張愛麗保管』『某學會借走6至9件』,這種措辭引發公眾質疑。
咸陽市公安局警官耿向東說:『當年崔德志負責政協主辦的於右任書法作品巡展,巡展結束後政協欠他3萬元經費,一直沒結算,最終政協同意部分作品由崔德志和張愛麗保管,等經費還清後再交還。』
此外,調查組只通報了作品流向,沒有展示已查實的作品,也沒有說清楚這些作品『被保管』『被借走』的過程和細節。卓登說:『我擔心作品被掉包。我在追查文物下落時,已有乾部說「你捐的是贗品,要也沒用」的話。』
為何不讓捐贈人現場參加通報會
聽說3日調查組要召開通報會,卓登早早來到會場,但被調查組人員勸離。
卓登說:『不知調查組為何不讓我參加通報會,通報會對作品去向沒講清,與實際情況有出入,這些文物保存現狀也沒交代,不知道有人想掩蓋什麼。』
陝西省文物局乾部胡林貴說,『查明』作品流向並不等於還原事件真相,比如回收的捐贈作品是否被掉包等。對此,調查組稱,對作品真偽識別存在難度,需要權威部門鑒定,但卓登捐贈時沒有鑒定,調查真相還需時間和尋找證據支持。
1986年《關於解決卓登一家轉為城市戶口的報告》裡說:『卓登同志將於右任先生墨跡118幅和部分珍貴文物捐給國家……』這句話顯示,卓登捐贈僅一個月後,捐贈的122幅作品就變成了118幅,那4幅哪兒去了?調查組稱,警方對此正在偵查中。
咸陽市政協秘書長田曉東說,外界所說的『卓登捐122件於右任書法作品』有誤,應是『於右任等人的122件書畫作品』。卓登捐贈的清單顯示,他所捐書畫作品中97件有於右任字樣的條款,25件沒有『於右任』字樣,其中寫明『劉海天書』的4件、『公石書』2件、『無款』9件、『無名畫』7張,還有未指名的『中畫對聯一副3件』。
>>專家建議
珍貴文物應捐專業收藏單位
對於於右任作品丟失事件,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提出兩點疑問和一點建議。
楊團說,她的第一個疑問是受捐贈單位為何將珍貴文物用兩種方式保存,一是交給博物館70多件,一是由工作人員保存20多件。難道他們不懂得這麼做有貪污文物之嫌嗎?二是卓登捐贈後,全家五口轉為城市戶口,這在現在都很難辦到,而當年他在捐贈完成後都辦到了。此外,卓登捐贈後,又從受捐單位領走了幾件作品,捐贈給國家的文物怎麼可以這樣進進出出?她懷疑這不是純粹的文物捐贈,捐贈者捐贈這批文物不是心甘情願的,而是當時情況下的不得已之舉,這其中可能有交易。
楊團建議,珍貴文物應該直接捐給專業的文物收藏單位,只有這樣的單位纔懂得珍貴文物的價值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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