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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昨天(5日),天津市民政局下發《關於調整社會救助標准的通知》調整社會救助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430元調整為45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230元調整為250元。 |
天津北方網訊 7月6日電:昨天(5日),天津市民政局下發《關於調整社會救助標准的通知》調整社會救助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430元調整為45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230元調整為250元。
同時調整的還包括特困救助范圍和標准、農村五保供養標准以及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范圍。這是本市從2006年以來連續第5次提高社會救助標准。
據悉,特困救助范圍和標准調整為:城市特困救助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31元至530元調整為451元至5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30元調整為135元;農村特困救助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31元至280元調整為251元至30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65元調整為75元。農村五保供養標准調整為:由每人每年4000元調整為4600元。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范圍調整為:享受城市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的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530元調整為低於550元。
經市政府批准,該《通知》所列的各項調整標准從2010年4月1日起執行,此次社會救助標准調整所需資金仍按原渠道解決。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今年5月底,天津市享受低保的城鄉居民分別為16.5萬人和6.9萬人,享受特困救助的城鄉家庭分別為0.8萬戶和0.2萬戶,享受農村五保者1.3萬人,此次調標將惠及全市20餘萬困難群眾。近年來天津市社會救助標准持續增長,救助救濟工作不斷完善,調整後的城市和農村低保標准均居於全國前列。(記者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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