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
濱海新區網訊 公共場所本來是大家共同所有的地方,可是連日來,本報接到多個市民打來熱線電話反映,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門前的廣場成了輪滑培訓機構的訓練場所,老師和小學員們穿梭於整個廣場。無獨有偶,塘沽綠島公園的廣場也被某俱樂部佔位私有,成為輪滑場地,市民鍛煉身體只好另尋它地。
公共場所被佔
昨天晚上,記者先後來到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門前和綠島公園看到,擁擠的情形正如市民反映的那樣。整個投資服務中心門前廣場已被兩個輪滑培訓機構『割據而佔』,學員來回穿梭其中,許多市民只能坐在旁邊的凳子上納涼,在綠島公園的情形也差不多。打熱線電話的王先生說:『這種情形已經有好幾年了,雖然感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但因為培訓對象都是孩子們,我們也不好說什麼,可是培訓機構佔用公共場所而且還借此收費,我們就很有意見了。』
公共場所禁止違法經營
記者了解到,在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門前廣場授課的培訓機構並沒有租用廣場場地,對於所佔用公共場地並未繳納分文費用。教練告訴記者,他們在其他公共場所也有培訓點,都未繳納租用費用。根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目前,記者已就此事聯系了城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核實解決。(實習生韓春霞記者張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