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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來,中國已有數個城市陸續進行大手筆改革調整行政區劃,包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沈陽等。此外,除上述直轄市、經濟特區、省會城市之外,部分大中城市也著手進行行政區劃調整,或正醞釀調整。(7月6日中新網)
公眾參與行政區劃的調整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應有之義。《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公眾參與有利於推動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防止各種決策失誤。因此,有必要讓公眾在第一時間了解區劃調整的總體方案和操作步驟,尤其是調整給民眾帶來的利好。如此次涉及北京最核心區的區劃調整,北京市府消息稱有四大好處:一,有利於推進核心區南北區域均衡發展;二,有利於提高核心區的承載能力和服務水平;三,有利於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保護;四,有利於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及時將『四大好處』曉之於眾,讓公眾知曉民生是區劃調整的第一考量,調整區劃是構建法治政府、民本政府與高效政府的內在訴求,這樣就能為調整中的權力與利益重置贏得公信力,降低調整成本,提昇調整效率。
行政區劃不是隨手扳動的『魔方』,因此調整行政區域需要積極回應公眾質疑,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做到信息對等,使之充分理解與支持政府的重大決策。反觀歷史上的行政區域調整,以縣級為例,從撤縣建市、撤鄉建鎮從鄉鎮合並、撤並鄉鎮,盡管在大道理上有『發揮地域優勢』、『增強地方知名度』、『緩解鄉鎮財政壓力』、『減輕農民負擔』等等,但給公眾留下的基本印象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甚至在一些小級別與范圍內的調整中,是『書記變動,機構重弄』、『規劃不及變化』,『變化不及領導電話』,領導拍著腦袋就將區劃與機構給敲定了。這其中,民眾最擔心的就是勞民傷財『窮折騰』。
一是調整區劃,總是要花錢的。別說大的開支,單說刻個章,掛個牌,開個張,印個信封文頭紙,算下來就是一筆不菲的開銷;二是多出來的官員咋辦?從增強效能角度出發,減少冗職,人員分流,優勝劣汰,能上能下,固然是一舉多得的好事,但如果換湯不換藥,區劃變了領導不變;職務變了職級不變,甚至是吃官餉不辦事,那麼,區劃調整的『加減法』就不是變成了效能倍增的『乘法』,而是成為效率降低的『除法』,為此增加的財政負擔最終還得由納稅人來埋單。因此說,行政區劃決不是『肉食者謀之』的事,而是必須吸納公眾參與、吸取民眾意見、周密籌劃、權衡利弊和審慎決策的民生大事。
可能各地在調整區劃的動議與決策之中,已廣泛征求過當地民眾的意見,通過人大審議等程序最終進入實施階段,但仍然有必要在區劃調整的全程始終吸納公眾參與其中,一方面使之有充分的知情權與表達權,暢通民主權利訴求的平臺,及時向決策層提出區劃中所遇到的重點和難點民生問題,以圖決策者予以考量和破解,另一方面監督原有的民生實事工程不因為區劃調整與官員變動而就此擱淺,或乾脆變成了『胡子工程』。同時,防止出現『新官不理舊政』,熱點民生問題被懸於空中,久拖不決,甚至被當作『呆賬』塵封起來。
更重要的是,盡管在社會轉型期,基於發展需要的行政區劃調整更多的依賴於人治,但從長計議,應以科學發展為宗旨,以人為本,優化決策,尋求法治規范與調整涉及行政區劃的變動事項,以提昇地方治理效率,促進區域平等和城鄉一體化進程。全程吸納公眾參與行政區劃調整,就是為下一步的立法打牢堅固的民意基礎。作者: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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