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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09日訊 據《今日早報》報道
炎炎夏天,廣大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更值得關注。昨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的通知》,適當提高了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
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分別比2007年頒布的標准提高了40元、30元、2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9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通知》還要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接下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高溫、高濕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
『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用工單位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提醒說,如果用人單位把高溫補貼金額包含在工資中,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利益。
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撥打省勞動保障諮詢服務專線『12333』投訴舉報。
翁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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