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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北京等地提高高溫補貼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天也公布了我省最新的『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這意味著我省自2007年來再次提高企業職工的『高溫補貼』。
目前,我省企業在職員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已經調整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相比較之前的發放標准,高溫補貼上漲了20元—40元不等。
省人保廳要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溫下工作中暑屬於工傷嗎梅雨還沒結束,高溫仍將持續。這樣的天氣條件下,如果在工作中中暑了,能認定為工傷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傷保險處的負責人表示,高溫下工作中暑能否認定為工傷,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還有一種情況是,中暑職工拿到了相關職業病鑒定證明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如出現企業拒不支付中暑治療費用、工資等情況,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高溫補貼不屬於工資,用人單位須額外支付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工作人員提醒,高溫補貼不得列入工資,用工單位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標准中;或者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12333。
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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