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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今年五、六月間,我的父親張某某入住天津骨科醫院,做更換膝蓋關節的手術。出院結算後,我對該醫院收取的費用存在異議,但是,跟該院相關部門人員溝通後,卻沒有得到合理的答復。
首先,入院檢查時,醫院強行對病人檢查了梅毒、甲肝、乙肝、丙肝、戊肝、彩超多普勒等項目,都按照自費的標准收取了費用。做個手術,為何非要檢查梅毒?這樣做,是在加重患者的負擔,而且,是否應當事先征得家屬同意?其次,收費項目中,包括一筆70多元的取血『包車費』費用,而實際上無論是辦理手術用血,還是出院退還剩餘血液的手續,都是患者家屬自己前往血液站辦理。醫院收取的這筆『包車費』,是否合理?
患者家屬張先生
□附記:
天津骨科醫院答復本報稱,該院術前檢查的項目,包括梅毒、乙肝等自費項目,在檢查前都已經向患者或家屬交代,且都有患者或家屬簽字的知情同意書。該患者是個80歲的老人,根據衛生部2000年6月發布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手術需要輸血的患者,術前必須要檢查梅毒、乙肝、丙肝等化驗指標,且將標准的知情同意書附在該文件的附件中。天津骨科醫院和本市所有醫院均按照衛生部這個文件規范執行術前檢查的。『至於進行的甲肝、彩超等檢查,都是必備的醫療程序,醫院在事先告知後,進行上述檢查並收費,並無不當。』該負責人說。
關於患者提出的『包車費』問題,天津骨科醫院答復稱,根據市政府規定,患者輸血前需辦理用血指標,即到血液中心繳納用血互助金,出院後根據用血情況辦理退血指標。患者往返血液中心的車費,是辦理用血互助金。而患者出院賬單上的取血費,是該院醫務人員到血液中心取血發生的用車費用,與患者繳納互助金自付的車費不同。
該醫院答復稱,患者家屬對檢查提出異議,一方面是對目前的診療方式不了解造成的,也和該院醫務人員的解釋工作沒有到位有關。如果患者家屬仍有不解,該院願意配合做好細致的解釋工作。
本報記者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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