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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09日訊
昨天,寧波慈溪市李先生向本報反映,從慈溪到寧波北下高速,他被收取了25元通行費,比一個月前多收了10元。這讓他有些納悶:『發票上並沒有寫明多收費的明細,而且政府都在取消通行費,怎麼還有增加的道理?』
記者隨後與主管部門江北區交通局取得聯系,得知10元費用是高速公路江北連接線的通行費,屬於由省政府批准代收的『四自公路』通行費,由於不單獨設立收費站點,交給高速公路江北收費站代收。采取『進口不收、出口收』的方式,一類車10元/車次、二類及以上車20元/車次。
據悉,高速公路江北連接線是貫通城區與杭州灣跨海大橋南岸連接線的捷徑,一期工程於2008年5月1日通車,二期南北線正在建設中。該路段是省政府批准的省內最後一批『四自公路』項目,由江北區政府負責實施,江北區四自公路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建造、管理、養護、收費、還貸。
『這條公路屬一級公路,不在政府投資還貸的二級公路之列,因此允許收費。』江北區交通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條路2年前開通,但是直到今年5月省政府纔正式下達收費批文,並於6月20日起開始收費。『李先生提出在收費單據上寫明代收明細,這是非常合理的建議。』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督促業主單位與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費結算中心聯系,更新票據信息,增加收費明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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