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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的謝春霞外表清秀,咋看怎麼都與冒領工資、私吞公款這種行為聯系不上。但事實上,自作聰明的她還是利用職務之便在兩年時間裡私列多名員工名單冒領了32萬餘元的工資。7月5日,浙江省安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職務侵佔罪對謝春霞提起公訴。
謝春霞於2006年2月進入安吉一家竹木公司,是公司的財務部統計人員,其工作職責就是計算公司員工工資,制好工資表交老板審核後發放工資。從2007年開始,公司實行由銀行代發工資,謝春霞只要將工資單做好,分配好每個員工的工資及卡號,交老板過目審核簽字後,她就將錢存入銀行,通知銀行按工資單將工資打入每張卡上。這無疑為謝春霞以後的作案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2008年,公司來了一名新員工,沒做幾個月就辭職了。謝春霞沒有將該名員工的工資卡注銷,而是私自留了下來。貪念作祟的謝春霞想:『為何不繼續給這張卡上打一個月工資試試看,然後將錢佔為己有,給自己漲點工資呢?』於是,謝春霞在那名新員工走後的一個月繼續往她卡裡打了一個月工資,制好工資單交老板簽字,老板竟然看都沒看就簽了。初次伸手便嘗到了甜頭,謝春霞決定繼續以這種方式給自己漲工資。從一開始,冒領一兩名員工工資,發展到後來虛構員工姓名進行『自加工資』。如此,短短兩年多時間,謝春霞就用這種『空手套白狼』式的手段,虛列工資名單給自己加了32萬餘元的工資。相信天上掉餡餅的謝春霞大肆揮霍起來,買名牌衣服、開小車……
2010年3月,企業負責人讓公司財務人員清算公司內部財務狀況時,發現公司所支付的員工工資有點反常。經過仔細核算,發現從2007年年底開始公司一直在向一些已經離開公司或是根本未在公司上班的員工發放工資。而發放工資的清單一直是由謝春霞制作的。公司再通過詢問人事部負責人,發現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名單與謝春霞制作的員工工資發放清單有很大出入。公司再通過查詢這些『莫須有』的員工工資去向時,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原來謝春霞就是潛伏在公司裡的一只碩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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