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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運公司分揀員康某為還信用卡欠款,兩次竊取單位郵件。記者昨天(7月9日)獲悉,順義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康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康某案發前是北京順豐速運公司司機兼分揀員,負責在公司廠房內分揀其負責地區的郵件,分揀好的郵件由其他人員掃描後裝袋封裝,康某再將封裝好的郵件裝車運到各地區分部。
今年2月4日,康某在分揀郵件時看到一個郵件寫的是通訊器材,並標有『撕毀無效』標簽,康某知道這是值錢物品纔有的標簽。想到自己銀行信用卡還欠著錢,康某就將本不屬於自己負責片區的這個郵件,趁人不注意扔在地上,並借撿郵件之機將該郵件直接裝到自己將要運走的袋子裡。後康某拆開偷出來的郵件,發現是一部嶄新的諾基亞X3手機。
2月26日,康某用同樣的方法又盜取了價值1050元的兩塊液晶模塊。後速運公司在盤點郵件時發現丟失兩票運單,在調取監控錄像時發現是康某所為,遂報警。康某後被抓獲,退賠了單位損失,並最終獲得法院輕判。(記者裴曉蘭)
田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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