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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使軍轉乾部人盡其纔、各得其所,今年省直機關接收軍轉乾部繼續采取考試成績與功績制積分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據省軍轉辦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功績制積分要素由軍齡積分、職級積分、任職年限積分、立功受獎積分、服役地區和崗位積分、學歷積分等6部分組成,各有相應的計分標准。團職乾部(含同職級文職行政乾部和專業技術9級以上乾部)按功績制積分的70%和考試成績的30%綜合計分;營職以下乾部和相應的專業技術乾部,按功績制積分的40%和考試成績的60%綜合計分。今年,省直機關接收軍轉乾部的單位相對集中於環保、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和維穩、信訪等涉及民生或承擔重點工作任務較重的部門。 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省國家安全廳等5個政法部門考試考核接收軍轉乾部工作,與省直機關考錄軍轉乾部工作同步進行。未經考錄的軍轉乾部,可在省直事業單位或中央駐鄭單位安置。(記者宋華茹通訊員趙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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