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的新制度實施4個多月來,北京市已有2259輛機動車在購買新交強險時因酒後駕駛行為上浮15%的交強險費率,15輛機動車因醉酒駕駛上浮30%費率。
公安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此前聯合發布了《關於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的通知》,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浮動費率的具體標准由各省(區、市)保監局和省級公安機關在充分測算和論證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確定。
截至目前,北京、內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廣西、海南、四川、甘肅、青海12省(區、市)已實行新制度。
自3月1日開始嘗試聯系浮動制度以來,北京共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2.3萬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是建立嚴管酒後駕駛長效機制的重要措施。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因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交通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7.5%。
據透露,除北京等12個已開始執行的省(區、市)外,其他省(區、市)的聯系浮動制度也正在進一步論證和制定中。(記者侯莎莎)
田瑜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