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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15日訊
為嚴厲打擊今年世界杯期間網絡賭球犯罪,樂清市公安局7月9日和7月11日開展兩次專項行動,共查獲18起案件,行政拘留18人,現場繳獲賭資80萬元,扣押電腦8臺。記者在樂清警方昨天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18名落網者竟沒有一個能從賭球中贏錢的。
34歲的柳市人黃某,闖蕩商海多年,積累了不少財富。身為球迷的他,世界杯期間和朋友一起看球。聽說賭球的話,看球更刺激,於是從朋友那裡弄來一個賭球用的賬戶。看了將近10天的足球後,6月20日開始,他在家中登陸朋友推薦的網站,並將賬戶和密碼修改後開始投注。每次下注金額為1000元至10萬元不等。黃某說,他本來認為這是『一舉雙得』,既能贏錢又欣賞了精彩的球賽,不料不但輸了錢,還被公安機關『盯』上了。
36歲的劉某是樂清白象人,經營一家裝潢公司。為了穩妥起見,他看了將近10天的比賽,從6月20日開始賭球。通過自己的手提電腦,在外省朋友那裡下注,經過穩妥『考察』後,劉某一開始都是贏球,對方也將錢打到他銀行卡上。不想,淘汰賽開始,他就輸多贏少了。
7月9日,樂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網警等部門統一行動,上門抓獲12名網絡賭徒,7月11日又逮住6人,均是人贓俱獲。這些網絡賭徒通過一個名為『皇冠』的網站球盤開賭,單筆賭資交易額最多達200多萬元,交易總額近800萬元。
據介紹,網絡賭球集團一般都有專門人員研究比賽設計盤口,同時盤口的設計還充分利用了賭徒喜歡『博大』的心理,這樣保證參與賭博的網民輸多贏少。不論參賭者輸贏,莊家都抽取頭薪獲利,抽頭率在1.75%至2%之間。樂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隊長侯金海介紹,警方的打擊重點是莊家或者網絡賭博團伙,目前正全力緝拿在樂清經營網絡賭博的『上家』楊某。
辦案民警指出,18名參與賭球的沒一個贏到錢。黃某在7月6日荷蘭對烏拉圭那場比賽中下注了83.6萬元,曾贏利28萬餘元,但還補不上前面輸掉的窟窿。據《溫州日報》記者梁建國通訊員許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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