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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男子到快餐店吃飯,兩次趁別的客人睡著順手牽羊,竊得筆記本電腦後用於抵債、換錢,終於在第三次作案時落入法網。日前,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這起盜竊案,判處男子陳某有期徒刑2年。
陳某2008年到天津打工,一直沒有找到正式工作,也沒有固定住所,平日就住在網吧、浴池。2009年,陳某認識了一個女網友,兩人相談甚歡。過了幾個月,女網友邀請陳某到北京見面,陳某便於2010年1月15日晚到天津站買了晚上10點45分的火車票准備去北京。晚上9點左右,陳某來到車站二樓候車廳內的肯德基准備吃點東西。挑了一個位置坐下後,陳某發現靠牆一桌有兩個婦女,其中一個趴在桌上睡覺,另一個離開桌子向餐廳裡面走去,桌上放著一個電腦包。陳某見狀飯也顧不上吃,站起身順手拎起桌上的電腦包,見睡覺的婦女沒有發現,就快步走出餐廳。
得手後,陳某立即坐出租車來到大王莊附近的嘉祥浴池,想到自己一直欠『賭神』800元錢,就找到『賭神』將電腦抵債,另外又借了1000元。初次得手的陳某嘗到甜頭,采用同樣的手段在相同地點又盜得筆記本電腦一部,利用第二次偷來的電腦又從『賭神』手中『借』得1500元。終於,陳某在第三次伸手作案時落入法網。 (記者陳遇冬通訊員王彧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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