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危險品違禁品 讓旅客乘車更安全
- 發布日期: 2010-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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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呂獻峰通訊員陳為民高岳張青)記者從天津鐵路公安處昨天下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站公安段從7月1日至今共查獲各類危險品和違禁物品285件,依法處罰攜帶危險品和違禁物品乘客,營造了良好乘車環境。
據介紹,7月1日鐵路進入暑運,天津站公安段嚴格落實查危防爆,杜絕易燃易爆危險品進站上車,加大危險品運輸和消防安全專項監督檢查。鐵警24小時查危監督,並增加安檢人員數量,由原來每班20人增加到30人,保證旅客攜帶、托運行李物品件件過機,過機率達到100%,嚴防夾帶危險品蒙混過關,把好暑運出行安全第一關。進入暑運以來,天津站公安段共查獲各類危險品和違禁物品285件,發現旅客攜帶發膠、摩絲情況較多,佔80%,此外查獲的危險品還有丁烷氣、各類管制刀具、空氣清新劑、甩棍、玻璃膠、自噴漆、發油等。據警方介紹,每位乘客最大限量攜帶氣體、液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指甲油、定發水、噴發膠等20毫昇;酒精、香水、冷燙液100毫昇;家用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300毫昇。若超出規定數額,天津站公安段可暫時替旅客保管,等旅客回天津或由親友領取。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攜帶、運輸、使用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