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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15日訊
在溫州市區國信大廈附近一處違停區域亂收停車費,並遮住停放車輛號牌,妨礙交警部門監控取證。昨日,該名中年婦女涉嫌隱匿證據,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她也成為溫州市被拘留的第2名停車亂收費人員。
近來,交警一大隊民警在處理一批涉嫌遮擋號牌的車輛違章過程中,接到其中多名車主投訴稱,自己從未遮擋過牌照。隨後,交警部門調看車輛違章地市區飛霞橋路國信大廈附近的監控發現,原來是一名停車亂收費的中年婦女用紙片遮擋被其收過費的車輛的牌照,以躲避交警監控的拍攝取證。
昨天下午3點半,鹿城治安大隊和交警一大隊聯合行動,將該婦女抓獲。警方現場檢查發現,該名婦女隨身攜帶的手包中有很多紙片。該婦女當場狡辯稱,這些紙片是用來當扇子的,可當交警拿出了視頻證據後,則啞口無言了。
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對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行為將給予罰款200元,一次性扣6分的處罰。而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第二款之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行為,將處以5~10日的拘留,並處罰款200~500元。
據交警介紹,溫州市區飛霞橋路國信大廈附近地段為嚴管區域,附近是9路車公交車站,並毗鄰附一醫,道路兩旁的人行道均不能停車,此處也設有監控,用於對違停車輛的取證。而該中年婦女為達到亂收停車費的目的,明知此處有監控,還故意去遮擋號牌,妨礙了交警部門執法。
據《溫州商報》見習記者黃偉通訊員潘獻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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