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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國會山,參議員黛比·施塔貝諾(中)在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投票後舉行新聞發布會。美國國會參議院當天通過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 |
美國國會參議院15日通過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鑒於眾議院此前已批准該法案,參議院表決結果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
參議院當天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這一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原先金融企業『大而不倒』狀況將得到有效改變,金融機構過度投機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眾議院6月30日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通過了該法案。美國總統奧巴馬預計將在下周簽署這一法案。
新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銀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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