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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晚19時許,住在新城家園12棟的楊先生和妻子開車准備出門。就在楊先生打開車門的一刻,一個金屬物從天而降,狠狠地砸在了楊先生的頭上。據楊妻介紹,當她轉過頭看時,楊先生已經捂著頭蹲在了地上,而車的側面則有一個直徑約20厘米寬的圓形鐵制餐盤,車門上也被砸了一個深深的坑。
隨後楊妻趕緊將楊先生送到了醫院,醫院鑒定為輕微腦震蕩,光治療費用就花了兩千多元。『這個盤子有兩斤多重,要是再砸得正一點,我丈夫腦袋都開花了。』楊妻說,這棟樓裡住的人比較雜,還有很多是租賃戶,盤子是從誰家扔出來的,誰也沒有看見。事後,楊家人曾挨家挨戶問了一遍,但根本就沒有人承認。
律師 可向整棟樓業主索賠義源律師事務所崔立軍律師表示,如果無法找到是哪家住戶掉下的,楊先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因此楊先生可以起訴整棟樓的業主,要求精神損失、醫藥費用、誤工費等,如果造成傷殘還可以要求進行傷殘賠償等。(時報記者於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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