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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煜
2010年1月18日,《廉政准則》正式印發頒行,與13年前的《廉政准則(試行)》對比,修訂後的《廉政准則》首要特征是『轉正』了,由過去的試行性質轉為正式的黨規黨紀,這本身就是一種突破,體現了繼承與創新、治標與治本,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的有機統一。修訂後的《廉政准則》內容更新,標准更高,要求更嚴,規定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信心和決心。
由30個『不准』增加到52個『不准』,出現了諸如『禁止違反規定乾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等一些新的提法,針對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的重點領域,體現了執政黨一如既往的民生情結。這『8個禁止』、『52個不准』,是迄今為止對反腐倡廉經驗全面的總結、概括,是關於黨員領導乾部廉潔從政最實在、最具體的規定,也是對腐敗現象多發易發點最全面的覆蓋,涵蓋了權力行使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方面,包括黨員領導乾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違規乾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浪費揮霍、乾部作風等問題,這無疑是執政黨摸索執政之道的又一次巨大進步。
公生明,廉生威。執政黨的黨風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而要遏制腐敗,根本方法唯有通過制度建設,從制度上讓反腐沒有漏洞,對腐敗零容忍。《廉政准則》是新時期黨員領導乾部的律己之鏡,是對民意的有效回應,其出臺可謂正當其時,正合時事,正順民心。只有牢固構築制度反腐的鐵壁,從上至下形成強大的反腐合力,腐敗分子沒有了生存空間,社會纔會風清氣正。
《廉政准則》的亮點不僅在於細化的『52個不准』,更在於如何啟動執行力,使之成為一道道不可逾越的鐵律,持久發揮其震懾之效。
黨員領導乾部首先要從自身廉潔從政上下功夫,『時時勤照鏡,勿使染塵埃』。對權力常懷『敬畏心』,作為一名乾部,要珍惜黨和人民的培養信任,牢固樹立掌權為民的思想,自覺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認識和處理問題,防止財迷心竅、官迷心竅、色迷心竅;對名譽常懷『平常心』,清醒認識到『做官一張紙,做人一輩子』,珍惜為黨工作、為人民服務的機會,穩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腳,抗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經得住考驗;對誘惑要常懷『明白心』,明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誘惑向權力獻媚,目的就是想俘虜權力。『大廈千間,夜眠七尺;珍饈百味,無非三餐』。看不破誘惑,走不上正途。時刻記住法律與紀律的『高壓線』,把握公與私的『警戒線』,自覺做到艱苦奮斗的作風不丟,吃苦耐勞的精神不減,甘於奉獻的傳統不變,成為遵紀守法的模范。
黨員領導乾部特別是『一把手』更要在帶好隊伍上下功夫,打造一支廉潔奉公的常勝之師。加強廉政教育力度,勇於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屬向自己看齊。領導乾部自覺做到標准更高一些、要求更嚴一些,切實成為學習的表率、落實的表率、接受監督的表率,通過自身的榜樣力量,牢固樹立整個隊伍的理想信念,自覺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加強制度建設,細化《廉政准則》要求。將廉潔自律工作與業務工作相結合,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把廉潔從政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業務工作的各個方面,使廉潔從政工作貫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增強《廉政准則》的可操作性。加強監督檢查,使《廉政准則》真正落到實處。切實發揮紀檢監察機關職責,拓寬監督渠道,使自律和他律有機結合起來。在加強黨內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的同時,注重發揮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等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並嚴肅處理違反《廉政准則》的行為,確保《廉政准則》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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