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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進入加速增長時期,但停車設施建設相對滯後,停車管理比較粗放,大量車輛佔路停放、擠佔道路資源,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市容環境。為切實解決我市『停車難』問題,促進停車設施規范有序發展,依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提出『停車設施規范有序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將中心城區分為三類地區進行停車收費管理。
不配建停車場項目不能驗收
新建、改擴建項目所配建的停車設施應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未按規定設計停車設施的,投資主管部門及各行業管理部門不得批准項目實施;對建設中擅自減少原設計停車泊位數的,由建設交通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並按規定予以處罰;未按規定配建停車泊位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組織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對確因場地條件限制、難以按標准配建停車泊位的新建、改擴建項目,按照所缺泊位數繳納易地建設費,市建設交通部門負責按照規劃統籌安排泊位建設。
易地建設費標准(每平方米)原則上不低於該項目樓面地價的4倍(每個泊位以30平方米計算),具體收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會同市財政局和市國土房管局核定,由市建設交通部門收取,上繳市財政,納入停車設施專項引導資金。
見縫插針設立停車場所
鼓勵單位專用停車場(庫)在滿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會車輛有償開放。市人防部門要集中人防易地建設資金,每年建設1至2處公共停車場,新建人防工程要盡量用於停車。橋梁產權單位要合理利用立交橋下空間資源建設停車場。
市建設交通部門要充分利用臨時空地建設臨時停車設施。市國土房管部門要盤活物業居住小區閑置停車泊位,鼓勵開發商以租售結合等形式增加泊位供給。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在本區縣無停車設施或停車設施不足的老舊居住區分期分批建設一批立體化停車設施,充分利用邊角、空地、甬道等閑置空間設置停車泊位。
全市停車場收費逐步實施『一卡通』
本市要調整停車收費價格體系,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收費采取計時為主、計次為輔、有所差別的收費原則。將中心城區分為三類地區進行收費管理:一類地區為市中心商業繁華區域(如勸業場、食品街、小白樓、大胡同等區域);二類地區為中環線以內及其附近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如奧體中心、水上公園等區域);三類地區為除一、二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收費方式和收費標准,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按有關規定制定。建立機動車停車收費系統,逐步在全市停車場實施『一卡通』收費,保障停車收費統一、規范。
專項資金鼓勵停車場建設
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和公交場站等項目建設,在外環線、快速路環線周邊規劃建設一批大型公共停車場,實施低價停車政策,鼓勵市民換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形成『停車+換乘』模式,減少進入中心城區的機動車。市財政設立停車設施專項引導資金,按照規定,支持鼓勵停車場(庫)建設,統籌用於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增建停車泊位補助和停車管理設施投入等方面。區級財政參照上述原則設立停車設施專項引導資金。利用城市邊角、空地等閑置空間設置臨時停車泊位的,由政府授予建設單位臨時經營權。
對新建、改擴建停車場(庫)項目,大配套費和小配套費減免50%,免收臨時佔用綠地費,綠地補償費按照評估價格補償,免建人防工程、免收人防易地建設費。對停車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地區的大型商業、金融、商務辦公、餐飲娛樂等公共服務業項目,按照政府要求增建公共停車泊位的,根據項目歸屬,從市或區級停車設施專項引導資金中適當予以補貼。對新建並獨立核算的公共停車場(庫)項目,於項目建成經營之日起5年內免征房產稅和停車服務收入的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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