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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19日電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提訊陳水扁開移審羈押庭,裁定陳水扁繼續羈押。
報道說,陳水扁家『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4大案,臺灣高院6月11日二審判陳水扁夫婦20年,被告與特偵組事後都提上訴,高院今天將卷證送『最高法院』。因『最高法院』不就事實審開庭,三審是否要接續羈押被告,由二審合議庭開庭。
經過約2小時庭訊後,合議庭以陳水扁家瑞士資產達2242.5萬美元,雖已匯回1152萬多美元,仍有巨資可供陳水扁逃亡之用,加上扁曾任臺當局領導人,應較一般人更熟悉潛逃管道,自今天全案移審『最高法院』起,接續羈押,但全案『最高法院』審理期間,控、辯雙方仍可隨時向合議庭陳報意見。陳水扁庭訊後還押臺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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