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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身患高位截癱,一男子僱了一名保姆長年照顧生活起居。未承想,男子去世後,其兄妹們卻因財產問題與保姆打起了官司,要求該保姆返還價值12萬元的股票和資金。日前,河西區法院經審理,認定三原告所提股票、資金系其已故兄弟所有證據不足,一審判決駁回訴求。
市民魏洪兄妹三人日前將一保姆告上法庭,三人訴稱,其兄弟魏軍於2009年9月15日去世,生前未婚,沒有子女。2004年初,身患胸椎高位截癱的魏軍因生活需要經人介紹後,僱用吉林省女青年小李做家庭保姆。2007年4月,為了方便股票交易,魏軍以小李的名義在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了證券賬戶,並以小李的名義開立了資金賬戶,所有需要親力親為的事情都由小李去辦理,但所有炒股的證件一直由魏軍保存。小李只是名義上的持有人,所有股票都是魏軍出資購買的,並由魏軍承擔風險,享受收益。2009年9月18日,魏軍剛剛去世三天,小李即到證券營業部修改了交易密碼。2010年1月,原告得知小李已經私自變更了托管銀行。按照當時市值估算,該證券賬戶內股票市值大約為12萬元。為防止小李私自交易股票後轉移資金,原告找到小李協商此事,並商定共同到派出所備案,但小李借故離開,幾次聯系均未果,於是三原告訴至法院。
訴訟中,被告小李對三原告所述情況並不認可,並提出,她與魏軍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在魏軍家做保姆三個月後就與他同居了。訴爭的錢款都是小李個人的,賬戶也是小李自己設立的,炒股是魏軍幫忙操作的。2009年8月與魏軍發生矛盾後,纔把所有手續留在魏軍那兒,一直沒帶在身上。小李還提供了6張照片,證明她與魏軍是同居關系。
根據已查明事實,法院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被告小李用自己的身份證明在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辦理了證券賬戶,並開立資金賬戶,其交易行為符合相關規定,對於該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股票和資金,享有所有權。三原告認為該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股票和資金系魏軍所有,未能向法庭提交證明材料,證明不足,對三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由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三原告訴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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