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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三:加大政府幫扶力度,千方百計促進本市勞動力充分就業。
各級政府要將本地區城鎮失業人員、新生勞動力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在二三產業實現就業,作為一項戰略性工程來抓,特別是要為那些在城鎮化進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轉居的農民就業創造便利條件。加強對本地區就業崗位總量及勞動力就業情況的宏觀調控,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優先招用本地勞動力,擴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力度,大力發展社區公益性崗位,拓寬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途徑。通過促進本地人口充分就業,合理調控流動人口就業,以達到從總體上調控人口規模的目標。
建議四:大力推進低端產業、傳統服務業昇級改造,提高其組織化程度。
完善退出機制,下決心淘汰一批低端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對吸附大量流動人口的『五小』企業和『六小』場所實行強制退出機制,提高各類市場的開業門檻標准。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造傳統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組織方式,實現其組織體系的現代化,實現減員增效和集中管理。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大力發展超市、便利店、專賣店等業態;全市統一規劃,建立完善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扶持一批再生資源回收市場龍頭企業。
建議五:加強對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保護,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對已經就業的流動人口,應與本市職工一視同仁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工作權益。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出租房屋人均最低承租面積標准,杜絕『群租房』現象,保障出租房屋符合安全標准。要切實提高流動人口從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堅持同工同酬,保證流動人口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要根據國家關於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對於在京已經擁有合法所有權住房、有穩定職業和收入、連續居住並繳納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條件的流動人口,適時分期分批解決他們的戶籍問題。
建議六:完善人口綜合管理體制,建立人口發展協調機制。
在市級層面完善人口綜合管理體制,建立人口發展協調機制,發展改革、公安、規劃、人口計生、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社保、經濟信息化等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央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統籌規劃實施首都人口調控工作,努力實現首都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記者王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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