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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多方求證還發現,造紙廠去年商品紙和紙漿板產量為6萬噸,銷售收入2億多元,是其2005年以來的最高生產紀錄。今年上半年實現產量近4萬噸,如果繼續生產,企業今年產量定會高於去年。而這些都是在『調試治污設備』的借口下實現的。
遼寧省環保廳副廳長趙長富表示,雖然企業說是『調試治污設備』的需要,但這絕不能作為超標排污的理由。按照《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要求,企業排放的污水中COD濃度不能高於每昇50毫克,然而,環保部門多次監測顯示,營口造紙廠排入企業自備水庫的每昇污水COD含量在200毫克以上,個別時候甚至超過500毫克。
營口市環保局局長楊恆學則向記者解釋,造紙廠建成污水處理廠後,在調試設備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技術問題,這是造成超標排污的主要原因。只有通過生產提供源源不斷的廢水,纔能讓企業抓緊調試設備,查出工藝設計和管理操作的問題,早日實現達標排放。
地方政府出面『橕腰』 條條禁令成為空文然而記者深入調查發現,營口造紙廠之所以敢於一再違規生產,底氣來自於地方政府的默許甚至支持。
2008年下半年,根據上級要求營口造紙廠應該『停業整頓』。然而記者了解到,營口市政府在當年7月直接向遼寧省環保廳遞交申請報告要求造紙廠恢復生產,9月造紙廠再次向省遞交申請報告。對於這兩份報告,遼寧省環保廳至今仍沒有作出同意的正式批復。
雖然報告沒得到通過,生產沒有被同意,但2008年11月營口市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親自主持召開會議,決定企業恢復生產,隨後下發了會議紀要。
正是有這個會議紀要『橕腰』,營口造紙廠得以啟動生產,繼續排污,直到這次被環保部『掛牌督辦』。
對此,營口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對待造紙廠啟動生產的問題上,市政府除了認為是企業調試設備的需要外,還得考慮維護企業的穩定。造紙廠是一個老國企,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因此,政府是在統籌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基礎上作出的決定。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了一個令人不解的事實:遼寧省政府在2008年6月下發的《關於對全省造紙企業進行污染整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造紙企業污染整治方案必須經省、市環保部門組織評審通過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污染整治工程完成後,經省、市環保部門現場檢查合格後,企業方可試生產;試生產3個月內,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生產。但營口造紙廠的污水處理廠直到2008年9月建成,工程設計施工方案也沒有經過遼寧省環保廳評審;而省、市環保部門卻在2008年12月組織專家評審通過了企業的污染治理方案。
遼寧省政協委員回守烈認為,營口造紙廠這樣的污染重點大戶,在以往長達數十年時間裡始終超標外排工業廢水,甚至形成了『慣性依賴』。如今,省部兩級『掛牌督辦』,有關人士卻認為停產治污經濟效益損失大,影響企業穩定。這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維護企業暫時利益的做法,社會影響很壞,有關部門應及時糾正企業錯誤行為,保證國家環保政令暢通。(『新華視點』記者楊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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