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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名16歲的高職女生2009年底參加友人慶生會時,遭邱姓男子性侵,驗傷時卻驗出處女膜為陳舊性傷痕,警方追問後發現,少女竟先後與3名大學生發生關系,這3名大學生也因此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遭提起公訴。
據檢方調查,2009年8月,王姓女高職生透過網絡認識某科技大學的詹姓學生(20歲),同年9月,她又認識詹的同學何姓男生(19歲),之後又結識另一所科技大學的許姓男生(21歲),少女與3名大學生都發生性關系。
報道說由於腳踏3條船,王姓女高職生刻意把約會時間錯開,例如遇到如情人節、生日,3男同時約她時,就以『家中有事』、『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因此三男生並不知道『情敵』存在。
據悉,2009年底,王姓女高職生參加友人生日宴會,遭同場合一名邱姓男子性侵,少女父母於是報警,但驗傷時醫生說是陳舊性傷痕,經追問下,少女周旋於三男生的情事纔曝光。由於王姓女高職生和三男生發生關系時未滿16歲,也讓3名大學生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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