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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了一項《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並在其官方網站公開了這項方案,旨在廣泛聽取市民意見。
停車難 “老大難”
本市爲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停車難”問題,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環境,今年4月1日施行了《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同時市政府制定了《關於推進我市停車設施規範有序發展的意見》,通過出臺支持政策、引入社會資金、加快設施建設、強化科學管理、建立長效機制、調整停車收費價格體系、轉變出行方式等綜合措施,逐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形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爲主、路外公共停車爲輔、道路停車爲補充的格局。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於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將以計時停車爲主,計次停車爲輔的方式,實行差別收費,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最新統計數字已超170萬輛;截至2009年底,市內六區現有道路停車泊位僅有33740個,公共停車場泊位3000個,公共地下停車場(樓)泊位3378個。目前,停車泊位嚴重不足,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由於大量機動車佔道停放,道路兩側違章停車現象也十分嚴重,致使不少新建和拓寬道路通行能力大爲下降。現行存車收費問題主要包括:按次收費方式不合理,收費標準低,不利於通過價格槓桿引導出行,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堵塞作用不明顯。停車經營企業缺乏有效制約,亂收費現象嚴重,羣衆和社會反映較多。通過調整計費方式,建立專項基金,主要將積極籌建公共停車設施,增加停車泊位,緩解城市道路擁堵和“停車難”問題。
收費改革提高泊位效率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停車難的主要原因是機動車保有量與現有停車泊位數量相差懸殊,導致停車泊位公共資源嚴重不足。改善這一現狀需要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採取綜合配套措施加以解決,其中就包括吸引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樓),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停車設施對社會開放等一系列措施,以增加停車泊位,儘可能減少佔道停放車輛,改善交通狀況。對現行計費方式進行改革,調整收費標準,也是促進停車市場有序良性發展,儘可能縮短停車時間,提高停車泊位週轉效率的必要措施。同時,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停車場經營者管理,規範明碼標價,杜絕亂收費現象。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停車問題牽涉到千家萬戶,應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希望最終的調整能夠起到真正的改善和增效作用,最終鼓勵更多企業參與建設停車泊位,緩解停車難的供需矛盾。
收費實行區域時段差別化
根據方案,本市中心城區(市內六區)停車擬劃分爲三類區域:一類區域爲市中心商業繁華區,勸業場、金街、食品街、國際商場、小白樓、大衚衕、大悲院等商業區均在此範圍內。二類區域爲中環線以內及其附近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如奧體中心、水上公園等區域)。三類地區爲外環線以內,除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從時段上來看,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7:00至21:00爲計時收費時段,夜間21:00至次日7:00爲計次收費時段。計時方式也發生變化,從現行的以小時爲計時單位,改爲以半小時爲計時單位。調整後的停車收費標準爲:道路停車泊位(按一類區域、二類區域、三類區域依次介紹)爲每半小時4元、3元、2元;地面公共停車場(依次爲)每半小時3元、2元、1元;地下停車場(樓)每半小時收費最高不超過3元。醫院、車站、機場的機動車停放仍按現行計時收費標準執行,暫不調整。(記者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