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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7月31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專門為寧波慈城鎮域內古跡的整體性保護立法。浙江省人大常委會30日批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提請的《寧波市慈城古縣城保護條例》。
地處東海之濱的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是一座有著1200年縣城史的歷史古鎮,有『中國江南古縣城標本』之稱。慈城鎮先後被命名為全國歷史文化名鎮、全國綜合改革試點鎮。慈城古縣城2.17平方公裡范圍內保存著60萬平方米以明清古建築為主的傳統民居群落。
據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對慈城古縣城的保護范圍、保護管理機構及開發利用等均作出了規定。慈城古縣城實行分區保護,保護范圍分為核心保護區、風貌協調區和建設控制區,具體范圍由江北區政府劃定及公布,並在核心保護區的主要出入口設置標志牌。
在核心保護區內不得進行與古縣城保護無關的新建、改建、擴建活動。在風貌協調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其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要與古縣城風貌相協調。
該條例指出,在慈城古縣城保護范圍內禁止新建工業企業,現有工業企業要予以逐步搬遷。禁止在核心保護區和風貌協調區內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飼養家禽家畜和食用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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