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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1日電(記者白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組織機構。
加強涉軍案件審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把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納入人民法院雙擁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公平公正執法與維護國防利益相統一,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與軍地協調配合相統一的原則,切實履行好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重要職責。
《通知》明確,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關於加強涉軍維權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組織機構,進一步規范審判流程管理,完善軍地協調機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抓住涉軍案件審判工作中的關鍵問題,依法確定涉軍案件范圍,突出抓好重大案件的審理,進一步暢通訴訟綠色通道,更加深入紮實做好調解工作,確保生效裁判的及時執行,擴大審判效果延伸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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