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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02日訊
7月29日,消費者孫女士在龍灣沙城一連鎖超市內購買了一瓶標價31.8元的特價沐浴露,回家查看單據時,發現這瓶沐浴露實際被收了73元。與商家交涉無果後,覺得自己被忽悠的孫女士向龍灣工商分局投訴。
工商人員經了解發現,原來超市在做促銷,將30瓶同一品牌規格的沐浴露擺在一起,其中在抗菌止癢型沐浴露上,標有『特價31.8元』字樣。而消費者在購買時,以為擺在旁邊的同品牌同規格的檸檬型沐浴露也是促銷產品,就購買了一瓶。超市人員稱,以特價銷售的只是抗菌止癢型沐浴露,檸檬型的按原價73元出售。
工商人員認為,超市將外觀相似的產品放在特價商品裡一起銷售且沒有明確指出,會給消費者產生誤解。經調解,超市在特價商品區撤掉該款檸檬型沐浴露,消費者用檸檬型沐浴露換回抗菌止癢型沐浴露,同時超市退回差價並賠償消費者路費。據溫州都市報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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