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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蔡岩紅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7月31日對外通報,經調查分析,初步認定南京『7·28』丙烯管道爆燃事故系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鴻運公司組織的施工隊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內存有的液態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發擴散後,遇到明火引發大范圍空間爆炸,同時在管道泄漏點引發大火。
2010年7月28日10時11分左右,揚州鴻運建設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萬壽村15號的原南京塑料四廠舊址,平整拆遷土地過程中,挖掘機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後遇到明火發生爆燃。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療。事故還造成周邊近兩平方公裡范圍內的3000多戶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門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築物外立面受損,少數鋼架大棚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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