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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黨委書記、鄉長、副鄉長玩忽職守,集體受賄,為工程老板謀取私利大開綠燈,導致22家施工企業工程款和保證金約1260萬元無法兌現。記者昨日從重慶市忠縣人民法院獲悉,忠縣原磨子鄉黨委書記鄧強華、鄉長黎昌祥、副鄉長范少文因涉嫌玩忽職守、受賄罪,7月28日在忠縣人民法院集體受審。(據8月2日《重慶晚報》報道)
公訴機關指控,1998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鄧強華在擔任忠縣復興鎮鎮長和磨子鄉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單獨或伙同被告人黎昌祥、范少文,收受或索要侯某、李某等人給予的好處費23.5萬元。其中,鄧強華收受賄賂15.2萬元,黎昌祥、范少文收受賄賂各4萬元——從這些受賄的金額來看,這算不上是什麼『大貪』之案。可是,我們卻不難看到,就是那些不大的受賄金額,最終導致工程款和保證金1260.0967萬元無法兌現,引起民工和工程承包人多次集體上訪,影響極壞。
集體受賄的鎮領導受審警示了啥?我們知道,在領導乾部的從政為官生涯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堅持清正廉潔、堅持清風正氣,而一個領導班子當中,最重要的也是要營造廉潔勤政的氛圍,要齊心協力的朝著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為黨旗增彩添輝的目標邁進。可惜的是,我們在忠縣原磨子鄉領導班子的集體受賄身上,沒有看到廉潔與務實的一面,相反,我們看到他們為了利益而鋌而走險,為了利益而致決策失誤,為了利益而致群眾利益受損,最終,我們也看到他們為了那麼一點的利益而把自己送進了牢獄。
『士大夫若愛一文,不值一文』(宋·羅大經《鶴林玉露》甲編卷四《清廉》)。古時候,就曾指出過官員的正確的『從政觀』、『金錢觀』、『利益觀』,這些,至今也還應對我們的領導乾部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只有依法依規堅守廉潔從政的底線,只有不抱僥幸的利益觀念老實的為人民群眾辦事,只有時刻注意在實際行動中踐行勤政為民,堅持這些,纔能切實提高自身的廉潔水平,纔能營造出更加廉潔為民的氛圍,也纔能使政途遠離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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