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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02日訊
7月30日起,溫州市衛生部門和公安部門攜手,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
市衛生、公安部門聯合建立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違法犯罪行為工作協調小組和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市、縣級公安部門要在同級衛生部門設立工作聯絡室,建立定期聯系及通報制度。
衛生行政部門在查處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違法行為的過程中,對涉嫌犯罪的案件,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移送給轄區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屬於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行為:(1)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2)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取締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3)非法接生導致人員傷亡的;
(4)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5)非法行醫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6)非法行醫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准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7)非法行醫者行醫致人死亡的;
(8)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據溫州都市報黃小玲吳林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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