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胡敏在湖北孝感中院當內勤工人,法院以清退『臨時人員』為名停了她的工作。為幫助妻子維權,孝感中院法官馮繽多次穿法袍上訪,最近被免去助理審判員職務。(8月1日新華網)。
事情的原委並不復雜:胡敏在孝感中院做內勤工人已有10年,按照新《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法院卻依照湖北省和孝感市的兩個文件,要求胡敏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胡敏不從,孝感中院就停止其工作,由此引發馮繽上訪。
胡敏的遭遇,不由得讓人聯想到美國哈佛大學一名清潔工的故事。2006年6月,哈佛大學一個叫桑特利·保爾的清潔工在工作時間暈倒,不久,哈佛設施管理處以『上班睡覺』的名義解僱了他。保爾是一個連英語都不會說的海地移民,一個標准的『弱勢者』,他找到了自己的『組織』——服務業僱員國際工會(SEIU)地方分部。SEIU立即向哈佛大學發出抗議……迫於壓力,哈佛大學所在的坎布裡奇市議會全票通過決議,支持保爾的權利主張,呼吁哈佛大學重新僱傭保爾。結果保爾10月之後恢復上班,過去4個月的工資以及醫療費用由哈佛補償。
美國哈佛大學的一名清潔工維權成功,中國湖北孝感中院內勤工人胡敏維權慘遭失敗,兩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難發現,前者賴以成功的條件,在後者那裡實際上並不存在,至少並不完整而充分地存在。所以我們看到,雖然胡敏和她的當法官的丈夫幾乎是豁出了老命來維權,但除了新聞媒體給予了一些關注外,工會、勞工組織以及有關公權機構全都視而不見,默不做聲。
中國上訪法官的妻子與哈佛大學的清潔工的不同遭遇,讓我們看到了兩種不同環境下勞動者維權的差距所在。通過這些差距,也讓我們看到了努力的方向。(潘洪其)